6686体育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2154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主要从事中高端建筑五金系统及建筑构配件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建筑五金行业的大型企业,系国内规模最大的门窗幕墙五金生产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房地产、飞机场、地铁站、火车站、地下管廊等类建筑。产品线已在原有建筑门窗幕墙五金、门控五金系统、不锈钢护栏构配件等的基础上,加大投入进入智能锁等智能家居、卫浴及精装房五金产品,开始进入安防、地下综合管廊、自然消防排烟与智能通风窗、劳动安全防护类产品、防火防水材料、机电设备与精密仪器等业务领域,初步形成了以建筑门窗幕墙五金为核心的建筑配套件集成供应商的战略布局。
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并结合网络销售平台的线上辅助销售。凭借多年的沉淀和积累,公司在产品设计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销售服务等方面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产品应用的著名建筑有港珠澳大桥、亚投行总部大楼、美国洛杉矶机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航站区、贡嘎机场、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区场馆、深圳新国际展览中心、石家庄国际会展中心、广州东塔、天津国家会展中心、海南国际会展中心、西安地铁5号线、三亚体育中心、柬埔寨国家体育场、乐山奥林匹克中心、兰州奥体中心等项目。
建筑五金行业是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重要产业,在城镇化建设中具有较强的稳健性及不可替代性。建筑五金行业具有资金技术密集、规模效益显著、市场容量巨大等特点,是带动金属材料、机械制造等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2020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41,443亿元,同比增长7.0%;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926,7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7%。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为建筑五金带来持续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
建筑五金竞争市场具有入行门槛低、客户零散、生产厂家多、质量差异大的特点,在国家“做大做强”企业的引导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整个行业已从高度离散的竞争转为快速集中,有利于大型企业依托其优势资源,做大做强一批能够代表先进制造和中国品牌的大型企业,行业壁垒开始提升。本公司作为目前国内最大的门窗幕墙五金企业之一,定位于中高端市场。在国内中高端建筑门窗幕墙五金系统及金属构配件等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凭借多年的沉淀和积累,公司在产品设计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销售服务等方面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公司在自身发展同时,长期关注并努力推动建筑五金行业发展,积极参加主编参编的众多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初爆发的疫情对全国宏观经济造成较大影响,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全国各地积极推动复工复产,从二季度开始,经济发展逐步恢复。
2020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41,443亿元,同比增长7.0%;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926,7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7%。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为建筑领域带来持续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
在疫情和外部经济环境的严峻挑战下,公司认真贯彻“协同、集成、提效、回款、规范”经营方针,认真履行“新市场、新产品、投入产出”十字工作要点,充分发挥“组织化运营优势、产品集成优势、协同优势”的三大竞争优势,积极组织各部门开展工作,努力化解外部环境不利因素,统筹推进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各项任务,快速恢复受新冠疫情影响的经营业务。公司国内业务保持了稳健增长,而由于海外疫情持续时间长、范围广,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受到一定影响。
公司围绕建筑构配件集成供应商的战略定位不断拓展新产品、积极整合行业优质资源,发挥销售渠道优势有针对性地拓展新市场。公司部分新产品经过培育收入增长较快,如智能锁、密封胶条、新风系统等产品,随着渠道优势和产品集成优势的逐步体现,将有利于公司巩固市场领先地位,持续提升核心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7.3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20%,持续保持健康增长。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719.53万元,同比上升86.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0,154.61万元,同比上升86.57%。
公司云采平台坚持以“服务、支持、减负、增效”为核心目标,服务对象定位是客户与销售人员,致力于将业务简单化、可视化,形成交互平台。目前平台已上线部分低服务和标准化的产品,同时优化了门窗配置类产品,将部分线下工作集成到线上,实现快速响应,提高业务洽谈效率,给销售人员减负,从而增加人均产出。未来仍将根据业务需求进行迭代升级,持续为公司经营发展助力。
公司积极拓展渠道建设,目前国内外销售网点600多个。大力完善上游供应商资源,建立合作共赢的供应链管理体系。通过合资控股以及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与供应链的管理,建立质量有保证、成本有优势、响应速度快、合作能共赢的供应体系。同时,利用资本市场优势,将公司打造成为建筑配套件行业的持续领导者。随着渠道优势和产品集成优势的逐步体现,公司仍将继续推动建筑配套件集成供应商的战略布局。目前公司旗下、参股及战略合作品牌布局,详见下图所示: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9、收入”。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因预收客户支付的对价而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履约义务,根据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将预收款项重分类列示为合同负债,其中预计1年以上结转的款项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负债。变更日将原计入预收款项的114,528,093.09 元中的102,782,843.54 元计入合同负债,11,745,249.55 元计入其他流动负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除独立董事黄强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黄强先生因无法联系未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本次会议,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7日在东莞市塘厦镇大坪坚朗路3号公司总部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人,独立董事黄强先生因无法联系未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白宝鲲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0年,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述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白宝鲲先生所作的《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线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3,703.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719.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6.01%。总体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截至2021年4月7日的总股本321,5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76,847,000.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董事长白宝鲲、董事陈平、董事白宝萍、董事王晓丽、董事殷建忠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为保障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求,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广东坚朗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坚宜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广东坚朗五金制品(香港)股份有限公司、Cifial,S.G.P.S.,S.A.,向银行融资或其他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为了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二)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
(五)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是否成就,及其激励对象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六)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行权登记业务;
(七)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与资格,相应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八)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定期调整本激励计划的配套制度。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的其他事宜,但有关规定明确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十)上述授权事项中,有关规定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除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由于独立董事黄强先生无法取得联系,致使其无法正常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为了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免去黄强先生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其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亦自动免除。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高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如高刚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高刚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提名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7日在东莞市塘厦镇大坪坚朗路3号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尚德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作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决定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已为操作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的总规模为:预计开展总额度不超过3,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可有效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能够确保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一)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除独立董事黄强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黄强先生因无法联系未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本次会议,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84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4,436.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57元。截至2016年3月2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56,845,2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73,309,200.46元,募集资金净额883,535,999.54元。
截至2016年3月2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验字[2016]4826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95,250,475.3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00元;于2016年3月 25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5,812,544.63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9,437,930.67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于2016年3月3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于2016年4月6日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注: 公司在招商银行东莞塘厦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6年9月1日注销;汇丰银行(中国)东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11月9日注销;建设银行东莞塘厦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12月18日注销。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除独立董事黄强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黄强先生因无法联系未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本次会议,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8日、2020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补充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坚朗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朗建材”)在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综合授信的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等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坚朗建材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32号),公司为坚朗建材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担保范围:民生银行与坚朗建材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坚朗建材所应承担的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16,700.00万元(含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总额度200,000.00万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98,773.54万元)的比例为79.4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12,279.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8.16%。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除独立董事黄强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黄强先生因无法联系未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本次会议,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以2021年4月7日的总股本321,540,000股为基数,权益分派对象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为准,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6686体育,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856,982,961.63元,扣除当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09,097,316.79元,减去2020年支付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48,231,000.00元,可供分配利润为2,517,849,278.42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474,418,012.79元。根据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的规定,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474,418,012.79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截至2021年4月7日的总股本321,5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76,847,000.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等文件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已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除独立董事黄强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黄强先生因无法联系未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本次会议,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董事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1、基础薪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2、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度为高级管理人员设定的绩效考核指标,安排人力资源中心按照“季度+年度”组织实施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金。
3、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除独立董事黄强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黄强先生因无法联系未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本次会议,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求,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1、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
2、授信银行包括但不限于对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招商银行东莞市分行、汇丰银行东莞市分行、兴业银行东莞市分行、民生银行东莞市分行、平安银行东莞市分行、交通银行东莞分行、邮政储蓄银行东莞市分行、花旗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等。
3、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该综合授信总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除独立董事黄强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黄强先生因无法联系未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本次会议,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为保障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广东坚朗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朗建材”)、广东坚宜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宜佳”)、广东坚朗五金制品(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坚朗”)、Cifial,S.G.P.S.,S.A.(以下简称“Cifial”)向银行融资等其他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含对上述子公司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对坚朗建材、坚宜佳、香港坚朗、Cifial四家子公司担保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等需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业务。担保方式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担保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对子公司担保事项时为止。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1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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