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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6: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06.4966万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

6686: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图1)

  (三)行权价格:129.07元/股。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尚需经公司按规定向有关机构办理手续完毕之后方可自主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1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年6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登记人数为1697人,授予登记数量为543.40万份。

  (七)2022年7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已于2021年6月18日公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完成登记,截至目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资格的1,648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6.4966万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

  (一)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认购其拟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714人调整为1697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46.00万份调整为543.40万份。

  (二)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述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9170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结合公司2020年和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9.97元/股调整为129.07元/股。

  (四)行权价格:129.07元/股。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行权期限:公司按规定向有关机构办理手续完毕之后确定,届时将另行公告。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八)可行权数量:106.4966万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行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假设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6.4966万份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增加137,455,161.62元,其中:总股本将增加106.4966万股,资本公积金将增加136,390,195.62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项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估值方法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所述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9170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相关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规定,且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项,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6.4966万份,涉及激励对象共计1,648人,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价格为129.07元/股。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相关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安排符合有关规定,且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项,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6.4966万份,涉及激励对象共计1,648人,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价格为129.07元/股。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行权条件成就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本次行权数量、行权价格的确定及本次注销事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五)《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六)《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6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坚朗路3号公司总部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白宝鲲、闫桂林、白宝萍、王晓丽、殷建忠、赵键、许怀斌、赵正挺、、高刚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白宝鲲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拟注销所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9170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2020年和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拟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129.97元/股调整为129.0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三、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1,648名激励对象于行权期内共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6.4966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价格为129.0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6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坚朗路3号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所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9170万份。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且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和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129.97元/股调整为129.07元/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且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三、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成就,1,648名激励对象于行权期内共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6.4966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价格为129.07元/股。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且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拟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1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年6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登记人数为1697人,授予登记数量为543.40万份。

  (七)2022年7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所述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9170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对应已摊销的激励成本应在当期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拟相应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且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共计10.9170万份,涉及激励对象共计49人。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相应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且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按照规定相应注销股票期权共计10.9170万份,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49人。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行权条件成就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本次行权数量、行权价格的确定及本次注销事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五)《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六)《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1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年6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登记人数为1697人,授予登记数量为543.40万份。

  (七)2022年7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21,5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76, 847,000.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21,5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12,539,000.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坚朗五金公司官网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129.97元/股调整为129.07元/股。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结合公司2020年和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且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129.97元/股调整为129.07元/股。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和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129.97元/股调整为129.07元/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且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129.97元/股调整为129.07元/股。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行权条件成就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本次行权数量、行权价格的确定及本次注销事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五)《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六)《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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