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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密尔克卫(603713):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6686体育登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振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振义”)、上海静初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静初”)、南京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密尔克卫”)、江苏马龙国华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龙国华”)、湖南密尔克卫瑞鑫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瑞鑫”)、上海港口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物流”)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次为上海振义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500.00万元的担保、为上海静初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900.00万元的担保、为南京密尔克卫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万元的担保、为马龙国华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万元的担保、为湖南瑞鑫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万元的担保、为上港物流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3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已分别为上海振义、上海静初、南京密尔克卫、马龙国华、湖南瑞鑫、上港物流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00.00万元、900.00万元、1,000.00万元、1,000.00万元、1,000.00万元、800.00万元。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振义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500.00万元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静初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900.00万元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密尔克卫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马龙国华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万元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瑞鑫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万元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上港物流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300.00万元的担保,并为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65,522.32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担保]密尔克卫(603713):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6686体育登录(图1)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11日、2024年 5月 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5.4亿元,担保时间范围为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具体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物流服务,国际货运代理(除航空),仓储(危险化学品储存凭备案证明储存), 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集装箱的拆装箱、维修,寄递业务(信件及具有 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金属制品的加工,管道及机械设备的安装,五金交电、化 工产品(除危险品)的销售,投资管理,咨询服务(除经纪)。 【企业经营涉及 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货物专用运输(罐式);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普通货运;危险品 2类 1项、危 险品 2类 2项、危险品 2类 3项、危险品 3类、危险品 4类 1项、危险品 4类 2 项、危险品 4类 3项、危险品 5类 1项、危险品 5类 2项、危险品 6类 1项、危险 品 8类、危险品 9类的运输;综合货运站(场)(仓储);搬运装卸;货运配载;危 险化学品储存(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 营)。国内公路、铁路货运代理服务;承办海运、陆运、空运、6686体育入口快递进出口货物的 国际运输代理业务,但国家禁止企业经营和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与运输业务相关的仓储设施建设及相关服务; 罐体清洗;包装工具、包装材料、仓储设备、集装箱及其辅助用品、集装箱装卸工 具、化工产品和燃料油的销售;分包装、罐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危险化学品销售(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和经营方式经营);危险品 4类 2项运输;黄 磷分装(限分支机构经营);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及制品、日用品、文具用品、体 育用品、饲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建筑工程用机械设备、矿山机械设备、汽车 配件、纺织品原料、针纺织品、铁矿石、磷矿石、木材、煤炭、化肥、石墨及石素 制品、橡胶制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服装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 咨询;煤炭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 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 集装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 业务,货运中转站经营,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自 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12日、2024年 5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65,522.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115.78%。